关于开展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时间:2022/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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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中共海南省委人才发展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干部人事部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干部局,各博士后设站单位:


      为加强博士后创新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博士后国际化水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决定2022年继续实施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并编制了《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内容包括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所属“博士后国际交流计划引进项目、派出项目、学术交流项目”,以及“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和“中德博士后交流项目”共6个项目的主要内容、申报条件、遴选程序、有关要求等。


      请各级博士后工作管理部门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精心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高校博士后设站单位要特别加强在应届博士毕业生群体和海外对口合作高校的宣传,并积极通过各种渠道开展海内外宣讲,吸引更多优秀博士加入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同时,鼓励各地结合自身需求,开展各具特色的博士后引进项目,吸引更多优秀外籍、留学回国人员加入博士后研究队伍。


      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全部实行网上申报,无需报送纸质材料。所有申请材料不得含有涉密内容。各博士后设站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和原件的一致性。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并暂停相关单位申报资格一年。


  附件:2022年博士后国(境)外交流项目申报指南.pdf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2022年1月29日